一、增值税:对商品、服务在流通环节,增值的部分征税;增值税的前身是营业税,营业税时期,中央分配75%,地方留存25%,营改增后,为了地方的发展,增值税的分配比例为中央50%,地方50%;除此之外,海关征收的增值税全部归中央。
二、企业所得税:对于一般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的分配比例为中央60%,地方40%;有一些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全额100%归中央,这类企业主要是指国有邮政企业、国有商业银行、石油公司、海洋石油企业、电力公司、铁路运输企业。
三、个人所得税: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全员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由企业代扣代缴,目前个人所得税分配比例为中央60%,地方40%。
四、消费税:目前一共对15个类目征收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进行征收,部分类目在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征,对于消费税来说,100%归中央。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的一种税,不包括农村;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100%归地方。
六、房产税:对商业用房征收的一种税,不包括个人住房,但个人住房用于出租的,按租金缴纳房产税;对于房产税,100%归地方。
七、契税: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于契税,100%归地方。
八、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一次征收后不再征收,用于商业的,符合规定的,后续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于耕地占用税,100%归地方。
九、土地增值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对有增值的部分征税;对于土地增值税,100%归地方。
十、车船税:对拥有车辆和船舶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对于车船税,100%归地方。
十一、车辆购置税:对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进行征收的一种税;对于车辆购置税,100%归地方。
十二、船舶吨税:对从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的一种税,又海关代征;对于船舶吨税,100%归中央。
十三、关税:对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由海关代征;对于关税,100%归中央。
十四、资源税: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和生产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对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100%归中央,非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100%归地方;水资源税,10%归中央,90%归地方。
十五、环境保护税: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音;对于环境保护税,100%归地方。
十六、烟叶税:对收购烟叶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烟叶税100%归地方。
十七、印花税:对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对于印花税,证券交易产生的印花税100%归中央,除此之外,100%归地方。
十八、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基数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100%归中央,除此以外的,100%归地方。